(一)《市政府关于印发<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宁政规字〔2016〕5号);
(二)《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4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》(苏财综〔2014〕42号),附件《2014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》序号12;
(三)《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7年南京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》(宁财综[2017]248号);
(四)《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》(苏价服〔2006〕472号,苏财综〔2006〕97号);
(五)《市物价局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〈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〉的通知》(宁价房〔2007〕22号,宁财综〔2007〕38号)。